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详见《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应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年龄以职位表(附件1)要求为准。35周岁以下指198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9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定向生、委培生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确认、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体检及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lhqzf.haikou.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时间:2月14日-2月20日。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将在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海口市龙华区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系统网址
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453
3.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1日8:30至2月27日17:00(共7天,周末正常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5.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件,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及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均包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2024届以社保缴交记录作为依据)和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证明(附件3),证明须附照片并加盖院系公章。如2025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6)定向生、委培生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经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报考定向从海口市服务基层项目(“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招聘的岗位须提供相应服务证书或市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服务证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