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口市第三十三小学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小学语文老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小学语文老师1名;
二、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的相应学科教学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6.语文学科有高段任教经历的优先考虑;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服从领导安排,工作认真踏实、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9.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海口市临聘教师工资执行。
五、考核方式
资格审核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以微课试讲形式。面试时准备好证书原件,以便核验。
六、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邮箱:有意向者请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业绩获奖资料等报名材料发至523035854@qq.com。邮件投递文件时请务必备注:“应聘学科+姓名”。
联系方式:18976462537【微信同号】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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